>

热点关注

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救护车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03 10:17:41 热度:

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救护车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在规定时间内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6031614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救护车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XDC-2026-02007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内容:采购救护车一辆(包含车辆及随车设备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培训、保险、质保期内外服务及其他伴随服务。)

4.1 采购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所含全部内容

4.2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3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4.4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完成交付

4.5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整车(含车内配套设备)质保(需提供生产厂家售后服务承诺书)

4.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及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6、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7、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或相应的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相关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

3)投标车辆符合现行机动车安全技术国标要求,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现行《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具有救护车公告目录,能在所在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救护车登记注册手续。(须提供所投产品是工信部“救护车”公告目录内产品的证明截图及能在当地办理救护车登记手续的承诺书)

3.2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3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任何一个名单内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间点: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

信用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供应商将查询结果截图附在响应文件内;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

3.4 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 03  03 日至2026 03  10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

网上领取: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须在文件发放时间内,以电子邮件的形式进行竞争性磋商文件申请,邮箱:852644022@qq.com,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潜在投标人全称,邮件正文填写潜在投标人全称、详细地址、被委托人姓名、电话、电子信箱等信息,邮件附件以PDF格式提供领取文件资料。

潜在投标人领取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包含身份证复印件)或单位授权委托书(包含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资质要求资料复印件,所有提供证明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获取磋商文件成功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供应商资格条件以评标委员会审核结果为准。

4、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递交:

1、截止时间2026 03  16 14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 03  16 14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会议室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官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

 址:新郑市中华南路东侧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方式:0371-568290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鑫东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人才服务(青年创新创业)中心7楼707、709号

联系人:先生

联系方式:135924833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先生

联系方式:13592483369